唐文明办发[2020]4号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党委(组),市公安交警支队,各有关文明单位:
为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推动我市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中的志愿者示范引领作用,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市文明办决定,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组织开展“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4月-9月
二、活动内容
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每日早、晚2个交通高峰时段(上午7:30-8:30,下午5:30-6:30),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中志愿者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主要任务是配合交警对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协助纠正。
三、人员安排及责任分工
在各级文明单位(中央、省、市级)中号召广大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每个交通路口设志愿者4名。市区内10个主要交通路口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分工见(附件1)。各县(市、区)文明办,安排部署本地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对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活动步骤
1、4月1日至4月3日,为志愿者上岗培训阶段。各地、各部门、各级文明单位,分别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相关业务知识。
2、4月7日至9月,为活动实施阶段。各级文明单位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到各责任路口,按要求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者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地、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中央、省、市级文明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2、统筹安排,协调联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与交警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好此项工作。要安排素质高、身体健康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控;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要将每一班次服务活动落实到人。志愿服务活动中使用的小黄旗(印有“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字样)和绶带(印有“学雷锋志愿者”字样),由市交警支队制作,各交通岗亭交警负责收发。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督导具体责任单位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鼓励、引导全市人民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为我市交通秩序改善和市民素质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4、认真负责,严格纪律。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按点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文明办将定时检查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值勤上岗情况,对出现晚到早退漏岗现象进行通报,通报三次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党委(组),要将路口名称、志愿服务单位、上岗时间等情况于4月6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人:高菲、马春媛,联系电话:2803942,邮箱:tszyzgy@163.com。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