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民: 进入春季以来,我市天气干旱,缺乏降水,特别是随着近期气温回升,山场草木干枯,防火等级明显偏高,已经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清明节将至,走亲访友、进山旅游、扫墓祭祖等活动大量增多,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我们的人居环境,构建文明、生态、平安遵化,在此,小葵花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不得在林旁山边烧荒、焚烧秸秆,不得在林区吸烟、烤火、用火把照明,乘车时不得向外扔烟头,不得在林区和野外用明火等;在祭祖扫墓时,要文明祭祀,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鞭炮,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二、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报告。 三、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力度,严禁学生、孩子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游玩,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及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牢固树立守法意识。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对造成森林火灾尚不够成犯罪的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森林防火值班电话12119,详细说明着火地点及位置,以便于森林消防队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严禁个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严防人身安全事故。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父老乡亲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互相宣传、互相监督,做到文明祭祀,安全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