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二、奖补范围
01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唐的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可享受月生活补贴3000元(五年期)或购房补贴(30万元)。 02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唐的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入职企业的可享受月生活补贴1500元(五年期)或购房补贴10万元;入职其他单位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或购房补贴10万元。 03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唐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入职企业的可享受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三年期);入职其他单位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 04 2022年1月1日以来,引进来唐到企业(不含中省驻唐企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可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一年期)。 05 对符合“兴遵英才”政策二十条的申领人,经人社部门认定后,一并发放叠加奖补资金。 01 个人注册备案 个人注册(登录)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 02 用人单位注册备案 用人单位注册(登录)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并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到人社部门进行线下备案,开通权限后,对本单位人员情况进行确认。 03 平台审核 市人社部门进行核准后,备案成功。 04 补贴发放 备案成功后,个人登录平台依据备案选择的补贴类型,上传材料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确认。市人社局经复审核查无异议的,列为人才奖补资金发放对象,并报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审核,根据审核通过的人员项目奖补名单,由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市委人才办,再由市委人才办统一拨付到申领人本人。 01 各单位要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精准掌握引进人才情况,安排专人做好注册、审核工作,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02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多领、冒领、重领的情况发生,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应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的相关责任。 03 各申领人及所在单位务于 2023年9月 30日前完成审核流程,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核的,视同放弃本次申领,并自动顺延至下次申领工作。 04 联系部门:市人社局111室(人才管理科)0315-8019506。